當記者忽然衝到我面前的時候,我剛完成 Vivienne Westwood 展覽的演講,正在與來聽演講的人閒聊和簽名。
就如他們在雜誌所寫,頭一句是這樣的。
「恭喜曬呀,阿芝有新戀情。我們是 __ 雜誌的。」
也如他們所寫,我的回應大概如此。
「下?咩事呀?」
然而我猜由於篇幅所限,他們不能把對話原汁原味地撰寫出來,非常浪費,因為沒寫出來的才是精警對話,內容之可塑性,不下於 Andy Warhol 與 Truman Capote 之對話。以下節錄沒在雜誌出現的對話。
「你來聽我的 talk 就是為了要問這個問題?為什麼你不在 talk 之前先問我?那麼你就不用聽我的講座了。」
「噢我剛才遲到了。」
「下?你為什麼遲到呢?」
「你的男友是誰呀?」
「不要問我啦,給我靜靜地好不好。」
「其實我們已經知道了,我們連相片也拍到了。」
「噢你們用什麼 lens ?」
「下?lens?無論如何,我已經知道你的男友是誰了,但……(看了看身邊的人。沒錯,當時有很多 fans 圍著我們的,我們是在這情況下「對談」的)現在不方便說出來,對嗎?」
「你又不能說,我又不知你在說誰,我只能說:我不知道我與你到底分別在說誰。」
「他的名字是 M 字頭的!」
「是不是 Marc Jacobs?」
「哈,對,是 Marc Jacobs!」
「你最好不要在 Vivienne Westwood 的地頭提及 Marc Jacobs 或 Louis Vuitton 吧。喂你是攝影記者嗎?o靚仔(我其中一位 fan 的名字)!快給我 Born To Be A Witness 的 art book,好讓他們拍到這書!」
o靚仔立即遞上書籍。我立時抱在手中,將書本封面移向鏡頭。
「為什麼是他的眼?」
「主要都是感覺吧。」
此時大家大叫:「阿芝你調轉左本書呀!」
我調好反轉了的書。真是掛一漏萬。
「你很喜歡他的眼嗎?」
「我喜歡很多人的眼,不同的眼給我不同感覺,我也很喜歡 Isabella (另一位站在我面前的 fan 的名字)的眼,所以我找她拍廣告。」
記者轉頭看看 Isabella 的眼,Isabella 點頭很認真地說:「對哦,她真的找我拍廣告。」
我轉身離開。記者緊隨。
「其實你們是一本很重要的雜誌,應該找一些重要的人來跟。」
「哦(然後沉默了一會)……其實你認唔認得我?」
「認得。」
散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