卓韻芝《十三種美德》

班傑明.富蘭克林(政治家、科學家、記者、作家Benjamin Franklin)在二十歲便給自己立下人生哲學,然後用上一輩子緊守實踐。他將之稱為十三項美德(13 Virtues of Life),就像那種閣下於互聯網上經常遇上的道德列表,在這年代,也許它會包裝為「簡約人生的妙法」、「不讀會後悔!快樂法則!」或者「網上瘋傳:這13項美德你擁有多少?」諸如此類;那種讀畢或者嗤之以鼻,認為那是毫無新意的茶几理論。我曾讀過許多同類規條,倒是「富蘭克林的十三種美德」最為上心,也就將之用自己的方法翻譯過來。

富蘭克林的十三種美德

(1)節制─食不可飽。飲不可醉。

(2)慎言─只於能夠為對方或自己創造價值時才發言。避免閒聊。

(3)秩序─物歸其所。事務該有屬於它們的處理時間。

(4)決心─當做必做。直至做好。

(5)節儉─花費要能夠為別人或自己帶來益處。絕不浪費。

(6)勤勉─珍惜光陰,做有用的事。戒絕多餘舉動。

(7)坦誠─以真誠、純粹待人。言行一致。

(8)公正─害人之事不可做。應得的就要取。

(9)中庸─不走極端。克制怨恨。

(10)整潔─衣著整潔。居室乾淨。

(11)鎮定─臨危不亂。處亂不驚。

(12)潔身─房事是為健康與生育。不因沉悶、軟弱、報復而作。

(13)謙遜─以耶穌、蘇格拉底為範。

一年前,我於分析劇作教材裏巧遇它,結果,那本書給我的最重要啟發,正是印有它的那一頁。當時感到自己本已在實踐它們,看畢有點成功感(除了三項;我總是吃得過飽,經常趕時間,以及疑惑於能否以耶穌和蘇格拉底為範)。後來,我發現自己經常想起它,決心努力堅守。在這一年後,依然感到它極具力量。「規條」內提及的「應當、價值、益處、有用」才是最值得詮釋的部分,具有其實踐得更為透切的空間。我的意思是,如果閣下認真看待它的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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